本报讯 (通讯员刘德安 樊建东庄帆丽)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市的兰花抢劫案,近日由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小发、尹宁彩均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
2006年11月29日凌晨,张小发、尹宁彩潜入杜某家,持刀将杜某夫妇捆绑起来,逼迫对方交出家中兰花棚的钥匙,将100余盆价值不菲的名贵兰花洗劫一空。
经有关部门鉴定和估价,被抢兰花价值约640余万元。
庭审中,张小发、尹宁彩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称,鉴定机关对兰花的估价过高。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认定被告人张小发、尹宁彩犯抢劫罪,且系入室抢劫、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