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四起医患纠纷事件反思
图为遭遇医患冲突的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 新华社记者 沈汝发摄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沈汝发 孟昭丽
设灵堂、摆花圈、放鞭炮、围堵医院和医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福建省连续发生了四起医患冲突。
面对频发的医患冲突,有关专家建议,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保障鉴定结论的中立性和权威性,从而引导医患关系走上规范、和谐的轨道。
一个月内四起医患冲突 武夷山市中医院的一起医患冲突是7月份福建省影响较大的四起医患冲突中的一起。
7月23日,记者在这家医院看到,医院门口和两侧摆放着3个花圈,挽联上写着“还我父亲”“还我公理”,墙上也贴着这样的标语。医院里没有一名医护人员,所有科室铁门紧锁,撕碎的检验报告单满地都是。
医院大厅被设置成了灵堂,点着蜡烛,烧着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灰味。“医院将我父亲治死了,我们要求医院赔偿20万元。”死者的儿子胡月贵说,“20日上午11点,父亲因为中暑到中医院住院,我反复交代医生不能挂葡萄糖。下午1点多,我看到医生在给父亲挂葡萄糖,赶紧叫他拔下来。过了一会儿,父亲就浑身发冷,抢救到晚上10点多就去世了。”
武夷山市中医院院长范建明说,病人是因心源性休克、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给病人挂葡萄糖,医院在治疗方案上没有问题。
范建明建议死者家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走法律途径解决。胡月贵认为,医生已用了大量的药物,再尸检不会有结果。双方争执不下,死者亲属21日聚集到医院“讨说法”。22日,医院被迫关门停诊。23日,死者家属到市信访局上访。
相持数天后,经武夷山市政府和卫生局协调,28日,死者家属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家属1万元补偿,医院重新开诊。
此前,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也上演过相似的一幕。7月6日,孕妇李英妹在医院分娩出一个死婴,在抢救中又被切除子宫。8日,产妇家属不满医院处理结果,在医院门诊大厅点蜡烛、烧香、摆花圈、燃放鞭炮,医院被迫停业,原住院病人不得不转移到其他医院。直到7月12日医院补偿产妇20多万元后,才得以恢复开诊。
7月17日,长乐市民许春周因车祸死亡,家属认为长乐市医院在抢救过程中不及时不尽力,围堵医院,120电话线被扯断,电话被迫中断近10小时。
7月18日,闽侯县兰剑清的妻子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分娩出两个胎儿,一个死亡一个出现大脑缺氧后遗症。家属认为,医院没有实行剖腹产,耽误了时间,也围攻医护人员“讨说法”。
记者调查发现,医患冲突各有不同,但患者和医院都很“受伤”。
武夷山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医闹"越来越多,患者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上互相模仿,冲突越来越激烈。”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教科科长王建云说:“现在医疗环境太恶劣了,我们有位医生被病人跟踪一个多月,感觉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医疗工作是高风险职业,不可能什么病都能治好,尽管尽心尽职,也可能在治疗上存在争议,我们感到工作压力非常大。”长乐市医院院长张伟志说,“患者是弱势群体,医院医护人员其实也是弱势群体。”
缺乏信任导致医患僵局 短短一个月内四起严重的医患冲突是当前医患关系困境的折射。“现在医患关系极不和谐。”福建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朱发进说。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患者存在着不信任医院医生、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心理。
兰剑清从妻子住进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起,就对医院的治疗行为不满:“凌晨4点10分妻子被送到医院,羊水一直流,没有人理,到8点多,才安排在5楼走廊。”
胡月贵怀疑武夷山市中医院在病历上“做手脚”。他说,21日,他向医院索要病历资料时,医院没有全部提供,而是重新写了一本病历。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甘满堂认为,医院在市场经济推动下,越来越多地追求经济利益,让患者对医院“心存畏惧”,而医生的职业道德也因“红包”等现象备受质疑。医院对患者治疗的疏忽、不及时解释说明、信息的不透明等都会加剧患者对医院的不信任。
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一般希望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律途径来解决。范建明说:“患者家属对患者死亡有疑问,可以通过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如果不是医院的错,医院不仅不赔偿,还要追究患者家属责任。”
张伟志也认为:“补偿只会助长"医闹"行为。"闹"不仅不受法律制裁,还能拿到钱,这样下去,"医闹"将永无止境。”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患者家属对当前卫生主管部门主导下的医疗事故鉴定和法院的司法程序公正性也缺乏信任。一位患者家属说,搞医疗鉴定的和医院都是同行,医学会和医院的关系就像爷爷和孙子,中间说不定就有猫儿腻,鉴定的结果是明摆着的,肯定对患者不利。
“明明是医院有问题,最后说没有问题,患者又能有什么办法?患者没有医学知识,只有闹才能解决问题。”这位患者家属说。
此外,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诉讼复杂的程序也让一些患者家属丧失信心:“按照那些程序走,一拖还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我们老百姓能耗得起吗?”
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 如何破解医患冲突难题呢?全国政协委员、医学专家黄峻提出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的设想。
黄峻说,患者不愿意通过行政裁决或是法院诉讼等正规渠道解决问题的原因是,这两种方式都是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患者认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部门保护主义”。此外就是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
黄峻建议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解决一般的医患纠纷。他说,这个机构可以由医院协会或医学会、工会等组织组成,可以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一般医患纠纷可以直接由该机构在听取医患双方充分陈述后进行仲裁,避免医患双方受矛盾和利益的牵扯而直接产生冲突,从而理性客观公正快速地解决问题,节省诉讼成本。
福建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黎昕也认同这一设想。他说,医学会是行业协会,人员往往也属于医院系统,患者在心理上会认为偏向于医院。建立独立于医院的第三方解决机制,有助于鉴定保持中立和权威。鉴定人员由具有医学知识、法律知识、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等专业人员组成,保证鉴定程序、病历信息、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黎昕说:“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很难听得进医生的解释,总认为是医院在推卸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由与医患当事双方都没有关系的第三方出面调解会好得多。”
“即使成立独立的第三方解决机制条件还不成熟,也应该吸收非卫生系统人员,加强对医疗鉴定机构的监督和制约。”黎昕说。
新华社福州8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