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联合独派团体状告马英九案三法官
台海网8月21日讯 “台湾社”等社团与民进党、台联党籍“立法委员”与市议员,昨天上午率领民众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承审法官蔡守训、徐千惠与吴定亚涉及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枉法裁判”罪。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昨天上午前往北检告发的,包括台湾人民法院律师陈达成、台湾社、台湾北、中、南、东社、台湾客社等社团与民进党籍“立委”谢欣霓、林重谟、高建智、台北市议员颜圣冠、台联“立委”黄适卓等人。
告发状指出,马英九涉嫌将特别费之公款占为己有,并申报所得税、缴纳女儿卡费等私用生活支出,已经严重涉及贪污罪。承审三位法官明知马英九犯罪事证确凿,依旧做出无罪判决,已构成“枉法裁判”罪事实。
黄适卓等人表示,检方若不进行侦查,不排除将发起更大的抗争活动。他们也要求“司法院”追查三位法官行政责任,并送交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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