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8月20日消息:公交车上抓住了小偷,是应该停车等警方抓捕,还是继续开车运行。这对于公交司机和乘客来说都是个难题。有市民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能有乘客自告奋勇站出来,将小偷押下车,等候警方处理,让公交车先行;或者司机直接把车开到就近的派出所,这样既可以使小偷受到惩罚,又不会耽误乘客太多时间。
8月16日早上8点多,海口14路公交车上的市民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据报料人刘先生介绍,当他从红城湖路的烟草大厦站上车时,便听到车上乘客喊抓小偷,原来是一位老奶奶的钱被偷了。他和几名从后门上车的乘客马上堵住车门,以防小偷溜走。
看着事情不妙,小偷连忙把到手的4、5百元钱丢在地上,想借机脱身。却正好被一位眼尖的乘客看见,立即指认其为小偷。刘先生等几名乘客上前将其制住。
这时,疑为同伴的另一男子却不断在旁边为该“小偷”辩解,接着有乘客拨通了110报警。可令整车乘客傻眼的事却发生了,关闭的后车门突然被司机打开,小偷和同伴借机挣脱,逃离现场。
眼看应受惩罚的小偷被放走,车上的乘客纷纷指责司机不负责任。刘先生说,这条线路在上班时间,人员拥挤,经常有小偷作案,很多人都有被偷的经历,大家都恨死了小偷,
而据该车司机事后解释,当时他之所以开车门,是因为听到有乘客喊下车。考虑到是上班时间,如果有市民迟到,势必会影响到工资和奖金的扣发。所以他才打开车门,没想到却放走了小偷。
对此,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公交科和宣教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交司机在上岗前,都会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专门培训。按照规定,司机有义务协助警方抓捕小偷。
但在具体实施中,司机们也颇感为难。大家当然都想让小偷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如果是急着赶时间上班的乘客,却希望司机能按时准点开车。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说,法律上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公交司机也不例外。而且因为乘客买票搭乘公交车,按《合同法》规定,已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客运合同,司机也有义务保障乘客财产安全。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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