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检察院在城镇建设领域贿赂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中,先后立案侦查了涉及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原副局长,郎溪县建委原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等14起商业贿赂案件;阜阳市检察院在查办界首市电力系统窝案串案中,一举突破了界首市供电局原局长袁某、原副局长尚某等14人贪污受贿窝案,涉案总金额300余万元。
这两起系列窝案是我省检察机关上半年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成果的一部分。
今年以来,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特别是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的成功查办,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有效地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8月16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份,安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20人,同比上升1.02%;提起公诉12708人,同比上升9.72%,其中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9070人。上半年,安徽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87件880人,同比分别上升13.55%和17.3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50万元,同比上升了51%,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96件755人,渎职、侵权案件91件125人。在查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安徽省检察机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4人(厅级干部6人),5万元以上大案405件(其中百万元以上的23件)。立案侦查贿赂案件326件,同比上升了42.98%,占立案总数的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了54.7%。
安徽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探索适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办案方式,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张庆军)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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