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高考三个月的时候,高三学生小陈从宿舍楼跳下,由于抢救及时,小陈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瘫痪在床。记者今天获悉,小陈一纸诉状把母校告到昌平区法院,要求学校赔偿自己29万余元。
小陈在起诉书中称,因学校要求他以社会生源的名义报名高考,他于今年3月17日凌晨,从学生宿舍四楼窗户跳下,摔成高位截瘫。
他认为学校以自己违反校规要挟,强迫自己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高考,是导致自己产生轻生想法的直接原因。小陈同时认为,跳楼当天,他一直没有睡觉,在楼道里游荡8个多小时,先是在一楼割脉,后去二楼的卫生间准备上吊,最后才选择跳楼,但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却一直没有发现。小陈认为,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不严格,如果发现及时,这个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在此之前,小陈曾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要求学校返还日记本,因为这个日记本里记载着自己为什么跳楼的真正原因。而校方则表示,日记里只是几篇记录了生活感想的小杂文,校方留存日记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校方表示,作为社会生源参加高考的要求是小陈和其父母提出来的,他的跳楼和学校方面没有因果关系。(通讯员崔亮)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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