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8月21日电(记者呼涛)通过为期3个月的涉水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黑龙江省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严肃查处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为推进国家有关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污染减排工作,黑龙江省在4月至7月集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当前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黑龙江省环保局组成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国家此前暗查的54家企业及两个工业园区,对其中37家企业的环境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同时,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还检查了各地重点排污企业145家,严肃处理了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03家企业,对7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企业分两批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在此次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中,黑龙江省关停企业110家、停产治理173家,限期治理352家、限期整改215家。
黑龙江省环保、工商、监察等执法部门联合检查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排污费缴纳、排污口规范化等整治情况。执法部门对落后工艺、设备、产品和“十五小”企业淘汰取缔关闭,并清理纠正了地方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和错误做法。黑龙江省通过采取“关闭、停产、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处罚”等措施督促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现整改任务。
据介绍,黑龙江省河流和湖库污染状况严峻,城市下游江段污染严重,枯水期松花江干流严重缺氧,支流水质明显劣于干流。
国家已将松花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其中黑龙江省将参与116个项目,规划投资将达到7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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