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8月21日电记者秦力文今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分别被以销售假药罪判处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1000元至3000元罚金。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五分院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3月,严玉刚在药品市场购得360瓶假冒人血白蛋白,同月以1200元将120瓶卖给黄仕建,黄仕建又以1300元转售给杜江,杜以同样价格出售给重庆的李国林、肖国碧夫妇(另案处理)。
2006年9月至10月期间,林宗英以每瓶30元的价格从李国林、肖国碧夫妇处购得20瓶,并以每瓶50元出售给肖万群。肖万群以每瓶180元卖了6瓶给渝中区的丁某夫妇,致使丁某夫妇在去年10月30日各注射了1瓶该假冒人血白蛋白后出现败血症、感染性休克、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后果。经鉴定,丁氏夫妇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