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1日讯记者陈煜儒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安全正常运行、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铁道部、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通告提出,对实施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击打列车或从列车向外抛物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
通告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和候车区;盗窃、损毁、擅自移动列车设备或者安全标志;在列车行进中,擅自使用列车紧急停车设备;结伙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击打列车或从列车向外抛物;编造或者故意传播爆炸、劫持、颠覆列车等虚假恐怖信息,扰乱公共秩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哄抢公共财物和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通告指出,对实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