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无奈自装摄像头 |
爱车半年中被恶意划伤6次
居民无奈自装摄像头
本报讯 (记者李环宇) 因为自家的汽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被别人恶意划伤6次,家住海淀区北大燕东园32号楼的居民刘女士在正对着自家车停放的位置上方安装了摄像头。此举引来了不少争议,有些居民支持刘女士的做法,但一些居民也提出了质疑:“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会不会侵犯其他居民的隐私权呢?”
半年里车辆被划6次
昨天下午5时,记者来到了燕东园32号楼下,看到在二楼的墙壁上安装着一台崭新的摄像头,摄像头正对着的地方有两个地锁。
无奈中自装摄像头
刘女士介绍,由于小区里没有固定车位,不收停车费,再加上楼宇间的空地比较多,一般大家停放车辆都是随便停。有一次,由于回来的晚了些,刘女士的家人把车停放在了居民楼的东侧,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家人就惊讶地看到车身周围布满了划痕。“除了车顶,车的其他部分都被划花了,就连车门上也都是大道子。”刘女士很气愤,每次车被划伤,都要到修理厂修理两三天,光修车费就已经花去万余元,还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为此我们曾经在车里睡觉蹲守好几天,就想抓住这个划车的人。”刘女士说,对于她家的遭遇,熟悉的邻居也很气愤。就在两个月前,刘女士花了4千元钱在居民楼的二层安装了摄像头,并在自家车停放的位置上安置了两个地锁,摄像头的位置正对着地锁。刘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把摄像头安在二楼的时候,邻居很支持,就连摄像头用的电都是二楼邻居提供的。也许是摄像头的威慑作用,在安置了2个月的时间里,刘女士的车没有再次被划。
个人设置摄像头不合法
对于刘女士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引来其他一些居民的非议,刘女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这个摄像头对着的位置就是车停放的位置,根本就没有对着其他居民家的窗户,何来侵犯他人隐私之说呢?”记者从燕东园社区居委会也了解到,对于刘女士的做法,居委会也在协调中。
针对此事,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在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中规定:“交通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由政府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区域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擅自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由公安机关责令拆除;个人设置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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