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23 04:30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从2007年9月1日起,在建住宅建筑无信报箱建设的,要按照标准进行补建;既有建筑未安装信报箱的,要予以完善;否则,不予验收。日前,省建设厅和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将信报箱建设作为强制性内容全面覆盖设计、监理、验收等建设监管环节,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
该规定要求:自2007年9月1日起,申报住宅建设项目规划时,报批图中要有信报箱等邮政通信设施内容,按要求设置信报箱(群、间、亭)。设计单位要将信报箱作为住宅建筑的必需配套设施一并设计,无信报箱设施内容的不能盖章出图;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没有设计信报箱或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同时,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信报箱作为一项竣工验收内容要一并验收。对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
另外,今年7月30日,国家建设部发文批复同意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山西省住宅信报箱建设标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该《标准》与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集《住宅信报箱标准设计图集》同时由山西省建设厅发布实施。
(齐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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