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 单位雇农民工要建职工档案
商报讯 (记者 王利军) 今后,再想雇农民工干活,用人单位得为他们建职工档案。
昨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文,本月起,郑州市将对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职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2008年年底,郑州市要实现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签劳动合同。
从本月起,全市所有用人单位招工,都要到所属的市、县(市、区)劳动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9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登录市劳动用工管理专用系统(http://www.zzyg.lss.gov.cn),输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性质、经济类型等,并详细录入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
11月30日之前,用人单位完成信息录入后,可携带《劳动用工备案情况报告书》等材料,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核盖章后存档。
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为招用职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档案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12月1日~12月30日,劳动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录入的职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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