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8月17日,最高检公布了五种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刑事司法政策,规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宽严相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21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在我省检察系统首吃螃蟹,对该辖区内的一起“伤妻案”首次实行撤诉。一时冲动伤妻的丈夫罗某是南昌第一个享受最高检“宽严相济”政策的受益者。
据了解,对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实现了大提速后,东湖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的政策并针对本地情况于近日在全省检察系统第一个出台了相应的补充规定。对轻微刑事案件必须在20天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A 首例被撤诉的“伤妻案” 案例: 7月份,南昌市的罗某因为感情问题与妻子曾某发生口角,冲动的他将妻子打成了轻伤甲级。妻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罗某进行了刑拘,随后东湖检察院作出了批捕的决定,并于8月份向东湖区法院提起公诉。但几天后,曾某主动找到检察院,要求撤诉,原因是罗某主动向曾某道歉了,而且还有悔罪的表现。所以要求公诉机关撤诉,在经过讨论,8月21日,东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决定向东湖区法院作出撤诉的决定,最后法院也根据实际同意撤诉。
解读: “对于一些轻微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发生的刑事案件,应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东湖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副科长程浔说。
据悉,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对已提起公诉的案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首例作出撤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若在这之前,罗某“伤妻案”不可能这么简单的撤诉。如今检察院可以通过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实现了大提速:今年上半年,东湖区检察机关审查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20起,从批捕到提起公诉平均办理时间为20天,32人被作出不诉的决定,平均时间比过去整整缩短了10多天。
B 14名学生因发泄抢劫不起诉 案例: 今年7月,南昌市某中学14名学生,为宣泄内心不满,在人民公园内滋事,其中两名学生还抢了他人的手机。公诉机关在审理时,最后对其中12人未作犯罪认定,另两人作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解读: 公诉机关发现此案是在寻衅滋事过程中转化而来的,如果诉至法院,将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未成年人的案件,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公诉机关尽量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对轻罪案件原则上不予逮捕。
C “男女双修”聚众淫乱案重罚主犯 案例: 20日,东湖区检察院对陈某等人以“男女双修”聚众淫乱案进行了处理。除对少数恶性不改的主犯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外,对于参与“男女双修”活动的受害人和多名被蒙骗者,案发后协助侦破,主观恶性较小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均未作犯罪处理,而是经过教育后让其回家。
解读: 宽严相济是这次最高检出台政策的一个亮点,区别对待主犯与从犯及认罪、悔罪者与抗拒、不认罪者,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D 首例公诉机关不起诉的“销赃案” 案例: 今年3月8日凌晨2时许,家住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的秦某,明知6只“万里”牌汽车电瓶(价值2700元)是赃物,仍以人民币390元的价格收购,随后又进行销赃。21日,南昌东湖检察院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解读: 这主要是鉴于秦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
按照《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期限最短为7天,公安机关预审期限为两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不少案件由于种种原因,都用尽办案时间,让犯罪嫌疑人陷于等待未知处理结果的巨大压力之中。
新规 轻微刑事案20天内决定是否起诉 21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实施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将在20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背景 最高检出台规定五种情形不起诉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
因亲友、邻里、同学及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
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
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
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一般参与者的。
李桂兰、记者钟金平/文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