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23日电(吴波) 广西岑溪市建设局原副局长林吾涉嫌滥用职权,近日被苍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前,苍梧县检察院对梧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岑溪市建设局原副局长林吾涉嫌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侦查。
检察机关目前已初步查明,2001年4月,岑溪市炎坤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坤公司)向岑溪市建设局申请陵园牌楼和管理中心建筑工程施工。时任岑溪市建设局副局长的林吾,明知炎坤公司没有取得土地管理部门有关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准,不符合施工发证条件,却在炎坤公司的工程施工申请报告上签上“同意申请”意见,导致岑溪市建设局违反我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于2001年5月批准了炎坤公司的陵园牌楼和管理中心建设,并给炎坤公司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炎坤公司开工兴建陵园后,违反民政部《关于禁止利用骨灰存放设施进行不正当营销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在梧州市、玉林市、贵港市、柳州市等地设立经营服务部进行墓穴格位的预售,共预售墓穴格位2641个,非法收入金额达1360万多元。事发后,炎坤公司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苍梧县检察机关认为,林吾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导致了炎坤公司特大非法经营案的发生,不但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也使购买墓穴格位的客户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犯罪。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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