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作风建设领导当先
本报福州8月23日电 (记者 张仁平) 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检察长胡亚金看完笔录后,决定见一见犯罪嫌疑人林进跃。与侦查人员僵持了6小时的林进跃,不到半小时就在胡亚金面前打破沉默,交代了全部受贿事实,涉案金额从原来的3万元扩大到11万余元。
8月中旬,林进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办案关键时刻,领导上;遇到困难阻力时,领导现场排除;复杂疑难案件,领导亲自阅卷把关。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检察院领导的身影,更多地出现在预审室、取证现场、公诉席和案件讨论会上。领导在作风方面做出表率,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今年前7个月,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01人,同比上升19.6%。
“领导不仅要带头侦查、审查案件和出庭公诉,其他工作也要做表率,出思路、抓落实、带队伍。”8月22日,加强作风建设研讨班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要求,作风建设要从各级检察长自身做起,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在关键时刻、关键环节上,起关键作用。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在今年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提出,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震动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该院检察长张捷告诉记者,他与其他院领导有一个约定,手机24小时不关机,随时互通工作情况,让干警随时与领导保持联系。同时,办案中,领导必须在一线,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一查到底。截至8月中旬,该院共立案职务犯罪28件33人,大案占90%,全部是侦查部门自找线索、主动出击、独立侦破的。
在作风建设中,福建省检察院突出上级院和领导的责任,规定省、市院领导确定一到两个基层检察院作为工作联系点,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调研一次,每年集中力量为基层检察院办一两件实事;业务部门对业务建设、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进行对口指导,帮助提高基层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