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提高能繁母猪养殖者的积极性,加快母猪补栏速度,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将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按照每头能繁母猪补助50元的标准,及时安排并拨付能繁母猪补贴专项资金36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297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1307万元,盟市、旗县财政配套224万元。
并要求各盟市在8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养殖者手中;二是及时安排并拨付资金973万元,用于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并做到及时了解疫情,及时与部门沟通,及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积极研究生猪生产发展扶持政策,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加强生猪产业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养猪大户信用担保制度等。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