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膀爷”随处可见。 |
当街搂抱,别怪相机当“灯泡”
■漯河向随地吐痰、大众场合男女搂抱等17类不文明行为开战
■主办方邀请市民将其拍摄下来参赛,有人对此叫好有人质疑
□首席记者刘广超文图
本报漯河讯 昨日,《漯河日报》刊登的一份调查问卷,吸引了众多漯河市民的眼球:为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您认为漯河市的“十大不文明现象”都是哪些?问卷列出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众场合男女搂抱、夏季光膀子、不排队乱加塞儿等17项内容,希望市民投票评选。
“活动刚开始1天,我们就收到了数十件参赛作品,可见市民的参与度之高。为此,我们设置了1万份奖品,几乎所有的参赛者都能获奖。”共青团漯河市委书记罗静说。
“如果人人都参与这项与不文明行为宣战的拍摄比赛,漯河市的文明程度肯定将大幅度提高。”在漯河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张先生说。但也有市民对该活动提出了质疑,“我光膀子咋了?天太热我脱了舒服!我跟我女朋友在大街上接吻,又触犯哪条法律法规了?管得太宽了吧!”昨日下午,刚从网吧里走出来的几名学生模样的小伙子,对调查问卷中某些选项颇有微词:“谁要是把拍我的照片弄到大街上展览,我肯定去告他!”
在记者随机调查的数十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这个活动举办得好,也非常有必要,肯定能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品位。他们希望活动能够持久下去,如果刮一阵风过去了,一反弹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拍摄不文明行为的照片参与比赛,是否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呢?对此,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奇说,如果参赛者拍摄到了某人违章跨过交通护栏,其拍摄行为具有公益性,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对消极现象进行披露,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构不成侵害被拍摄者的肖像权。如果发表照片或者将照片参与公众展览,在使用时应当谨慎、依法、有据,切记莫侵害了被拍摄者的隐私权。
漯河市文明办主任梁国正说,如果参赛照片使用于公众场所,将事前对照片中的肖像进行处理,比如对其面部打马赛克等;凡牵涉到未成年人的照片,肯定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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