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亮)记者日前从商业软件联盟获悉,国内一家企业因为使用盗版软件而遭到行政处罚,并向被侵权方支付了高额赔偿。有证据显示,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赔偿软件权利人UGS公司70万
日前,河北泊头市京泊汽车模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泊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由法院调解的和解协议,赔偿软件权利人UGS公司人民币70万元,并采购UGS NX正版软件人民币100万元。
至此,这起由著名软件厂商UGS公司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京泊公司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的民事诉讼案,虽以被告与权利人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和解而告一段落,但它再次给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UGS公司是全球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领域软件与服务的市场领导者,公司总部设于美国得克萨斯州布莱诺市。
2005年6月,沧州市版权局接到举报后,在权利人委托的律师、有关的技术人员及当地文化局的配合下,对京泊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设计部28台电脑中的9台进行了检查,发现安装有盗版UG NX软件。京泊公司在没有经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UGS公司的软件产品用于公司生产运营,严重侵害了UGS公司的利益。
行政执法结束以后,在权利人与京泊公司的谈判过程中,京泊公司始终推诿拖延,拒绝与权利人达成最终的和解协议。于是2006年4月24日,权利人UGS公司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就京泊公司侵犯其软件著作权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京泊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删除UGSNX1、UGSNX2软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并请求法院给予民事制裁。
2006年7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京泊公司在法院有可能判决其赔偿权利人数百万元损失的巨大压力下,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于2006年12月底与权利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向权利人支付赔偿金人民币70万元,并采购正版软件人民币100万元。
实施软件正版化势在必行
据悉,自去年以来,各省、市陆续对非法使用软件的企业进行查处,初步取得成效。这次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是自去年国家9部门下达《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后,各地方积极落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来,由法院介入调查、调解力大的一次。
商业软件联盟方面向记者表示,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产品不仅严重侵害软件厂商的利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无论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出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看,对于企业来说,实施软件正版化刻不容缓、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