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8月25日电(记者吕立峰)选派西藏、新疆检察干部赴内地岗位实践锻炼工作座谈会昨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高检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援藏援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检察机关人才、智力援藏援疆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人才、智力援藏援疆工作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杨肇季、检察长买买提·玉素甫参加会议,新疆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分别介绍了选派干部赴内地岗位实践锻炼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收获。
张常韧指出,要继续做好选派援藏援疆干部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检察干部援藏援疆。要继续组织西藏、新疆检察机关每年各选派50名干部到内地检察机关参加岗位实践锻炼,要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派出干部的质量。
张常韧强调,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援藏援疆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保障西藏、新疆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战略性工作紧抓不放。要采取单独举办领导素能培训班、选调参加有关培训等途径,到明年底将西藏、新疆新任各级院检察长轮训一遍。继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单独为西藏、新疆举办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力争到明年底将西藏、新疆各级院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基本轮训一遍。针对西藏、新疆检察队伍整体学历层次仍然偏低的现状,继续拓宽办学渠道,采取委托高校培养等方式,鼓励、支持西藏、新疆检察干警参加国民教育序列的专升本、高升本学历学习。帮助和指导西藏、新疆依托当地高校培养一批民族语言翻译人才和双语业务骨干,力争用五年时间为西藏、新疆基层检察院培养200名“双语”法律人才。要定期选派优秀教师赴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巡讲支教。
新闻链接 从数字看人才智力援藏援疆成果 1995年以来,高检院和全国15个省市区检察机关共选派援藏干部124名,高检院和山东省检察机关选派援疆干部20名。
从2004年开始,高检院每年从西藏选派50名干部到内地检察机关进行为期一年的岗位实践锻炼,目前已选派了三批149名业务骨干到内地锻炼。
今年年初,高检院决定从2007年至2011年,选5批新疆检察干部到内地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每批50人。目前,首批派出的干部正在内地锻炼。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门为西藏、新疆培训中青年业务骨干296人;为西藏专门举办检察长轮训班,共培训正副检察长92人。同时,组织上海、江苏等东部检察机关为西藏、新疆代培代训骨干人才80多人。
大力支持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目前西藏、新疆检察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已超过干警总数的50%。支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依托西藏大学培养藏语人才,已毕业29人。今年又组织在中央民族大学举办了为期4个月的新疆检察机关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强化培训班,30名少数民族干部受到良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