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高高能耗行业准入门槛
【记者金炜乌鲁木齐报道】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获悉,拥有丰富石油、煤炭资源的新疆眼下正着手提高能耗行业准入“门槛”,今后,在煤电、煤化工、钢铁和水泥等领域,小投资、作坊式生产模式将“不得入内”。
据介绍,新疆目前正在加紧制定高能耗行业新的准入标准及相应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以使其发展能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并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志管理制度的实施。
按照这一目标,新疆将进一步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把审核关,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同时淘汰浪费能源、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小水泥、小煤矿、小造纸等小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品。据了解,今年,新疆钢铁行业将淘汰落后炼钢能力221万吨;电力行业在“十一五”期间关停总容量达32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今年将关停其中的0.6万千瓦;建材行业将在2008年前淘汰300万吨落后生产能力。
时至今日,新疆已加强了对能源开采、生产和转换环节的重点监控。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规定,新建矿井生产规模每年不得低于60万吨,改扩建矿井生产规模每年不得低于30万吨,新建和改扩建矿井的回采率标准也将提高到65%以上。
统计数据显示,新疆能源消费结构正在发生变化,1990年煤炭在新疆能源消费结构中占到69.6%,去年这一比例已下降到56.7%。
新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的富集区,在继续推进石油化工、煤电、煤化工产业进程中,新疆明确提出今年GDP单位能耗下降4%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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