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以机关效能建设创新政府管理
新华网福州8月27日电 (记者 苏杰)福建省自2000年3月以来,在乡镇以上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对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优化海西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立系统的制度保障体系,规范行政行为,是福建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在各级机关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等8项制度,把机关的管理活动、服务范畴、行政目标等纳入科学的管理体系,切实解决职责不清、办事不规范等问题。各级效能办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办事效率、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督查,经常组织人员深入部门和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加强责任追究。2000年以来,全省实施效能告诫3464人次,诫勉教育2804人次。
2005年以来,福建在省政府组成部门和各设区市全面推行政府绩效评估。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法,设置了可持续发展、现代化进程、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四大内容和具体的评估指标,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行政相对人、城镇居民对被评估部门的绩效进行满意度测评。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两年通报了2005、2006两个年度的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结果。通过评估机制的运作,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改善绩效,有效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目前,福建省乡、县、设区市和省四级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建立规范办事公开体系,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设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重大政务信息。开展“点题公开”,推行政务听证会,对重要决策的出台,采取听证方式,拓宽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全省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65个,省、市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196个,普遍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的运行机制,强化职能整合,强化流程再造,强化技术支撑,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设立审批科,成建制进驻中心运作,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全省各级政府设立了效能投诉中心,认真受理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2000年以来,共办结投诉件87455件,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拖拉、纪律松弛、推诿扯皮、作风散漫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坚持把效能监察与查处案件有机结合,深挖隐藏在不勤问题后面的深层次腐败问题,2000年以来,共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9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85件,追究刑事责任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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