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8月27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获悉,徽商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徽商集团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项宣桥27日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没收受贿所得,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至2004年11月,某广告公司负责人张勇为感谢项宣桥在项目合作中的帮助,先后送给其35万元现金。此外,项宣桥还接受他人以拜年等名义送给的现金和购物卡。累计受贿现金52.5万元、购物卡1.6万元。鉴于项宣桥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归案后积极退赃,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