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成本
有一天,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李月明主任一算账,乐了。令他开心的是这样一条消息:市里一家有名的用能大户,根据节能监察执法人员的建议,利用检修的机会更新了相关设备,使所有锅炉的排烟温度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一年下来,将节省17000吨标准煤,降低二氧化碳排放34000吨。
这是一家热电联产企业。2005年,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在检测时发现,其5台大型电站锅炉,有3台排烟温度不合格。其中有一台“煤老虎”排烟温度竟比国家规定标准高出了36度;去年9月,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又一次检测,发现它非但没有整改,问题反而更加严重———虽然那台“煤老虎”温度降低了15度,但超标范围却扩大了,5台锅炉无一幸免。经测算,每年要多烧掉八九千多吨标准煤!
节能监察执法人员急了,多次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利用检修更换了一组“节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现在锅炉排烟温度比国家标准降低了10至22度。
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规和节能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的主业,仅今年上半年,该支队就对88个单位进行了专项监察。他们的目标是,为全市用能大户编制节能计划,为企业挖掘节能潜力26万吨标准煤。
两年来,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共下达92份“处罚告知书”,36份“处罚决定书”,两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节能监察法规不断由软变硬。
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比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成立的时间还要早,这支在山东省率先成立的“节能警察”队伍;最重要的“法律武器”是2005年11月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虽然有节能监察办法撑腰,干的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大好事,然而,王世岩和他的队友们工作起来难度仍然不小,许多人对这项工作不够理解。有时候,被监察对象把他们当成“执法”收费的,干脆拒之门外。而实际上,进行节能监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有的被监察对象认为:我有经营自主权,只要不偷税、不造假,用什么设备、上什么锅炉别人无权干涉。所以,德州的“节能警察”们经常遇到种种阻力和尴尬。最严重的一次,有个单位仗着权势,竟然诬称节能监察冒充政府执法人员,把他们“送”到公安局“问讯”!
这些都没有难倒他们。他们拿起节能监察办法这个法律武器,据理“抗争”。并将它的作用尽量发挥到最大程度。两年来,他们共下达了92份“处罚告知书”、36份“处罚决定书”,并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在执法过程中,他们“惹”了不少事儿,遭遇了两起行政诉讼,不过,最后均以胜诉告终。
在山东省的统一安排下,今年上半年,德州市依法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检测,令执法人员欣慰的是,这次,再也没有遇到被拒之门外的情况。
在这次监察检测中,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
这是陵县一家有名的生物科技集团。从企业自己介绍的情况看,他们对能源节约相当重视,不仅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制度,而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所有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然而,在现场监察其热电分厂、配电室、油脂公司时发现,其23名锅炉操作人员均没有《山东省锅炉运行节能管理上岗证》,31名用电操作人员也没有《山东省节约用电培训合格证》。而在实践中,与一名优秀的锅炉操作工相比,不合格的司锅工可能会浪费5%到10%的能源。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数字。
更严重的是,作为一个高科技的生物公司,使用的所有锅炉均没有办理增容手续;在监察的12台配电变压器中,有两台是淘汰机型。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尹洪坤告诉记者,使用淘汰变压器浪费极惊人。以该公司使用的淘汰变压器为例,在运行中增加的损耗高达17%至18%,即使与并非最先进的S9系列相比,一台变压器运行一年将浪费两万多度电!
还有更邪乎的,有一家企业竟然使用了8台淘汰变压器、12台淘汰电动机,仅8台变压器造成的浪费,每年高达十几万能度电!
节能监察支队通过对1154台(套)设备检测发现,用能单位各项节能指标虽大大好转,但形势仍不容乐观———绝大部分锅炉没有办理增容手续,其合格率仅为8.8%;另有10.7%的变压器和1.4%的电动机,为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机型;企业节能意识淡薄,节能管理水平低下,大型耗能设备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低而又低……
王世岩表示,对这些违反节能法规的大户,一定要跟踪到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拿起“法律武器”,走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