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7日讯记者杨傲多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再次分组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动物防疫法对于加强家畜、家禽防疫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证人民生活副食供应,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部法经过不断修改,内容充实、具体,使动物防疫法的法律规范有了很大的完善。
杨国梁委员认为,草案第六章“动物诊疗”中,对于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注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为数众多的、在乡村从事兽医服务的人员规定得却很少,而家畜家禽的饲养主要在农村。因此建议对乡村的兽医也要纳入到正规的兽医管理体系中,要逐步实行注册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和防疫能力,使之成为动物防疫、防病的重要力量,在畜牧、禽业生产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杨长槐委员说,城市社区现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是宠物太多,有的家庭甚至有两三只宠物,这些宠物在公共活动场所便溺的问题很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存环境。本法有关宠物检疫的规定已经有了,关于卫生的问题,建议应该有条款做出明确的规定。
列席会议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清成建议,在动物防疫法草案中,把城市里的宠物防疫作为一个单独的章节来表述,或者增加对宠物的防疫问题的规定,然后再制定具体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