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随着各级学校新学期陆续开学,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又进入高发期。昨日,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联合开始对全省涉教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举报。
与往年不同的是,我省今年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变更为治理涉教乱收费。
省政府纠风办领导表示,今年不但要查处学校对学生的乱收费行为,同时还要查处有关执法执罚部门对学校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这次检查主要监督检查2007年秋季的涉教收费情况,发现重要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前追溯。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纪律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并予以曝光。
纠风办教育厅联手治理乱收费不放松 记者李敬欣文白周峰
这几天,学生秋季学期陆续开学,教育乱收费现象也随之进入高发期。昨日,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开始对今年秋季全省涉教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进行举报。
近年来,我省一直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保持着对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以各种形式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学校,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教育乱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是,由于教育投入不足、利益驱动等原因,治理学校乱收费稍一放松,就会反弹。开学之际,更是学校收费的集中期,群众投诉和举报较多,因此,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
在近年来的检查中,纠风部门发现,有的地方不能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即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生费),或者是先将教育经费拨付,然后再以各种名目将经费收回。还有一些执法执罚部门以各种名目对学校进行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有的部门甚至对学校敲诈勒索,没有经费支持,学校不得不向学生乱收费。因此,我省今年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变更为治理涉教乱收费。分管治理涉教乱收费工作的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李保国强调,不但要查处学校对学生的乱收费,同时还要查处有关执法执罚部门对学校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发现十种乱收费三种途径可举报 据介绍,这次检查主要监督检查2007年秋季的涉教收费情况,发现重要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前追溯。省政府纠风办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信件举报请直接寄省政府纠风办(请标注涉教乱收费举报字样),省政府纠风办受理举报的电话为0371-65959578,举报信箱为dahe12358@126.com。
今年秋季检查的涉教乱收费内容共有10项——
一是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是否有违反“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的行为,公办小学和初中(含分校)是否有违反规定以考试等方式招收新生的行为;公办高中(含分校)招生是否有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的行为,是否有以许诺免学费等优惠条件抢夺生源的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招生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
二是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大专院校是否有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行为,是否有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
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收取的电教教材费是否有挪用现象;高中收取的书本费、作业本费是否在学期末进行结算;收费是否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票据。
三是公办高中是否有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行为。
四是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是否有违反规定强行收费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校服、参加保险等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大专院校是否有违反规定统一收费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性服务行为。
五是公办小学、初中是否有违反规定招收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而且高收费的行为。
六是公办学校所办分校是否有违反“四独立”的行为;公办学校是否有弄虚作假办假民校进行高收费的行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七是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大专院校是否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用学费收入滥发奖金、津贴、福利等行为。
八是各级政府是否按规定按时足额向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拨付教育经费,有无虚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九是各有关部门是否有违反规定对学校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索要、划拨学校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收钱为目的而对违纪违法行为不予监督整改的乱检查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他人接受下属机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
十是各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纠风部门追究责任的而不予移交的行为。
社会影响恶劣案件追究政府领导责任 省政府纠风办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学校乱收费后,学生还在校就读,明明可以将乱收取学生的费用退还学生,但是却不要求学校退还学生,而是有关职能部门自己扣押,或是收缴财政。这样,虽然查处了教育乱收费行为,但是钱并没有退还学生,并没有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对查处的教育乱收费,能够退还学生的,要坚决退还学生。”今年,省政府纠风办重申了违规问题处理的10条要求。
一是查实学校违规收费问题,各级纠风办要会同教育部门责令学校限期公开退还学生,确实无法退还的要协同有关部门收缴财政。严防学校弄虚作假不退还学生,严禁将能够退还的资金收缴财政。
二是对账外账、小金库的行为要坚决取缔,分清小金库资金的性质区别处理。对合法的收费资金要责令学校及时调整账目,监督学校用于教育经费支出。对其他违规资金要依据有关规定协同有关部门收缴,严禁不分青红皂白,一收了之。
三是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以及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索要、划拨学校的资金,要监督有关部门将款项退还学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对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开除处分。
五是对利用行政权力为下属单位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要监督有关部门将款项退还被收费单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对发现没有按规定按时足额向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拨付教育经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及时督促拨付到位,并向上一级纠风、教育部门报告。
七是对省级示范性高中发生严重乱收费的,由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建议有关部门降低相关收费标准。
八是对公办学校弄虚作假办假民办学校进行高收费的,责令有关部门撤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九是公办学校所办分校达不到“四独立”原则规定的,一律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十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性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第281号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纪律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并予以曝光。
暗访工作已经开始郑州“名校”是重点 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强调,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市、县开展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后各省辖市纠风办、教育局要向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写出检查报告,填写检查统计表,且至少附有两个典型案例。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随后开始抽查。
据介绍,这次检查把县城以上学校特别是“热点学校”乱收费及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作为重点。这次检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自查和重点抽查。省、市、县三级纠风、教育部门分别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本级学校进行自查。自查后,由纠风办牵头进行重点抽查。县(市、区)纠风办至少抽查10所本级学校,市纠风办至少抽查6所本级学校,对所辖县每县至少抽查1所学校。省政府纠风办至少抽查4所本级学校,对省辖市每市至少抽查1所学校。
通知要求,检查工作要通过暗访、查账、询问学生及其家长、公布举报电话等必要的方式获取证据,速查快办,把问题查清查透。对检查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得不到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物品、现金、购物券等,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据悉,省政府纠风办把郑州市的“热点学校”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并已派出暗访员,开始收集相关证据,以查处典型案件带动此次对涉教乱收费查处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