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冉永彪记者张艳红)笔者从省会交管部门获悉,撞伤环卫工人李爱菊的肇事司机宿某,日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31日凌晨4时,宿某驾车经过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交通饭店附近时,将正在清扫道路的李爱菊撞成重伤,致使李爱菊至今仍重度昏迷(见本报8月23日10版)。
经交管部门认定,宿某系酒后驾车,肇事后未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驾车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爱菊按规程操作,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宿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宿某称,他当时喝了酒,只知道撞到了东西,不知道有没有撞到人。公安部门将现场留下的轿车前灯玻璃碎片和车漆片等物品送交公安部痕迹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定了肇事车辆就是宿某所驾的轿车。
李爱菊的丈夫告诉笔者,看到肇事者落网,他们感到十分欣慰。事发后,石家庄市桥东区区委、区政府和李爱菊所在单位也全力协助医院抢救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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