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27日专电(记者王丽)贵州省日前首次发布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气球不能再随意施放。
《办法》规定,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都须向当地气象、飞行管制等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在施放过程中须及时报告施放动态。
大型集会、庆典、宣传等活动需要施放气球的,活动主办单位或者施放单位须制定安全保障预案。
《办法》明确禁止在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施放气球。此外,系留气球施放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系留点距树木、架空输电线、建筑物以及系留气球间水平距离应当为系留气球升空高度的1倍至2倍,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并设专人昼夜监护值守。
据了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