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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北京一媒体在一些大学新生入学现场随机调查了50名贫困生,其中36人不希望自己的身份被公开,有贫困生甚至说:要在社会上公开说我是贫困生,我宁愿自己解决学费。 |
完善慈善体系,让“捐”“受”都心安
据了解,当前捐助学生就学的方式,很多地方采取的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机制。伍华军博士指出,如果是这种机制,那么更要明确回报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针对社会的。如果能够建立新型机制,改变这种“一对一”“一对多”的格局,在资助者和捐助者之间设立机构,由机构来管理资助基金。
何运杰也指出,传统的机制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位企业家热心做善事,多方捐助,结果破产后,找他捐助的人或机构都络绎不绝,有人甚至还出言辱骂这位企业家。
何运杰说,我国当前正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但最重要的是要尽力发挥慈善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受助者和资助者之间建立良好的交流和规范的服务,才能使双方都“心安理得”。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还包括慈善组织对于整个社会慈善基金的规范和监督,有其独有的功能。
在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说,《慈善法》被列入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它将对慈善的组织、捐赠、信托及志愿者服务、奖励与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何运杰指出,目前整个社会的慈善意识还远远不够。企业和公民的参与度不足,慈善捐款还满足不了慈善的需求,另外对企业捐赠后的免税政策的解决力度也不够。这些一方面说明了慈善组织在我国的影响不够,还没有达到足够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尽快加大对整个社会慈善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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