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拿回欠款就开溜
大律师博客泄恨辱民工
著名民工维权律师周立太此举引来网友巨大争议
“对于那些输了官司就投诉的农民工,我不想做什么评价,而对于象王天松等人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他妈帮畜生!”一向以为民工维权著称的周立太律师,在自己的博客里开骂部分民工,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评。
民工开溜在博客里泄愤
王天松等六十余人,是分别来自四川、重庆、广东、江西等不同地方的农民工。王天松等人于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后应聘到东莞利兴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分别从事模具、仓管等工作。2005年11月2日,该公司老板携款逃逸,公司停产。2005年11月5日,周立太接到员工代表余代中等人电话,希望他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周立太接受委托后,经过一年多努力,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由用人单位支付王天松等人7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于2007年8月15日领取赔偿款后散去,应当缴付的7万元律师费化为泡影。
为了泄愤,8月16日,周立太在自己的博客里以《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为题,对部分民工开骂:对于那些输了官司就投诉的农民工,我不想做什么评价,而对于象王天松等人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他妈帮畜生!
青年网上指责骂人做法
对于周立太在自己的博客里对部分民工开骂,一个名叫姚於的文学青年,先后在自己的博客里,以《周立太,你要是那民工你会不会逃跑?》、《周立太,请你先收拾那把带血的刀》为题,对周立太的做法进行指责。
姚於认为,周立太在博客上撰文痛骂自己曾帮助过的农民工,很显然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把当年帮民工讨薪时的正义之士风范抛在脑后。周立太在为民工讨薪的过程中是个英雄,但他却没有作好准备,去面对这样的冲突。
在博客里姚於说,周立太帮人讨薪律师费却成泡影,应该对这种无良的行为进行批判,但不是“泼妇式”的骂街,因为它所折射出的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更应该引起思考与反省。
周立太称网上骂人正常
8月20日,周立太对姚於的指责作出回应。明确表明如果他是民工,请了别人打官司,一定不会跑。因他在80年代初也在砖瓦厂打过工,做第一代农民工。
周立太认为,他仅是一名执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是一种有偿法律服务,当事人和律师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他们履行了合同代理义务,为当事人争取了利益,当事人就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如果不收这个费用,反倒显得不正常。律师的权益也应该得到保护。
网友热议
反对者:该骂的是黑心老板
网友“苗苗”:作为律师,周立太应该考虑到职业的特殊要求,应该用高于普通人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够称得上一名好律师。
网友“清清寒月”:农民工应得的工资,还需要打官司才能拿到,他们已经很难过了,该骂的不是农民工,而是那些黑心老板。
网友“yejianguo”:农民工欠诉讼费开溜固然不应该,应受到法律惩罚的,周立太不该在网上公开辱骂民工,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向那些民工讨律师费。
支持者:别让好心人再心寒
网友“不懂事的小妹妹”:社会上给于了农民工感情上的倾斜,但民工也不应该当别人帮助他之后,拿到钱拍拍屁股走人。
网友“有一说一”:部分民工开溜,破坏了社会的诚信,留给其他民工兄弟不好的影响,最终破坏的是整个大环境。
网友“here0621”说,作为找律师的农民工,在拿回钱之后就开溜,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道德问题。我出身于农民,农民是最淳朴的,希望大家都能讲求社会公德,遵守社会秩序,不再让好心人心寒。
记者手记:请用诚信“钥匙”打开城市大门
曾被誉为“民工的保护神”的周立太,此次面对部分农民工拒付律师费、拿到钱就开溜的做法,不用自己最为擅长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选择在网上恼羞成怒,破口大骂。这样的做法的确有点欠妥。
当然,这一新闻也值得我们反思,是什么气得“民工的保护神”与这部分民工反目成仇?
经常成为欠薪主角的农民工,这次却“反串”了一把“欠薪的主”,这出“变形记”上演的时候,我不知道逃掉律师费,荷包里多了一叠钞票的这群民工,是不是又丢掉了什么更宝贵东西?
为什么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农民工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歧视?为什么会有一些市民总对农民工抱有成见?这样的一个反面案例,也正在提醒农民工朋友们,该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该维护农民工应有的淳朴和诚信。或许,这也是一把打开城市化大门的钥匙! 记者 李天春 实习生 姜楠 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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