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损,妄想骗取税款来弥补损失,孰料却将自己送进看守所。8月23日,犯罪嫌疑人郑军民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江西省乐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郑军民于2006年6月与他人合伙在乐安县成立服装厂。
同年10月,郑军民代表服装厂先后与深圳某公司业务员刘英杰签订了7份购销合同,涉及金额达593.77万元。后因风衣样式问题双方终止合同,但刘英杰要求郑军民按合同总价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刘英杰按发票总金额的7%付给郑军民手续费。郑军民觉得这样做不仅可以规避公司因终止合同所带来的损失,还有利可图,于是答应了刘的要求。
2006年11月3日至2007年3月12日,郑军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份,获利35万元。郑军民还在外购买5份伪造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开给刘英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伪造了货物的领料单等,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