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凤来、马路通讯员田家云)日前,笔者从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为有效推动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决定从今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到年底基本消除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
此次活动明确规定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条件: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连续30天以上(含30天)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申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核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发证的办法。对以下三种情形,将不再继续作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对象:就业服务机构3次上门推荐工作岗位,但本人不愿与用人单位洽谈的;用人单位已决定聘用,因本人原因不愿就业的;已经确定为援助对象,就业服务机构连续2个月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另外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单独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跟踪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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