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29 04:08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李宏伟)8月21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泛举报全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奖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重奖举报活动,举报案件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者2000元至10万元重奖。
举报重点主要是针对发生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高危行业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举报方式分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书信举报和电子邮件举报。
举报内容要求说明被举报者姓名、生产经营概况等。对隐名举报,举报人可编写一个6位数字的密码,并将密码写在举报信、电子邮件正文第一页右上角或告知接电话人员,以备奖励兑现时使用。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后,根据被举报者的违法情节轻重,给予举报者2000元至10万元奖励。凡同一案件为多人举报的,根据登记受理时间,只奖第一举报人;多人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的,奖金平均分配;已查实后又举报的,不再奖励;奖金从公布之日起,超过3个月无人领取的按弃权处理。举报者可直接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办公室举报。公告还要求,举报者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他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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