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比赛想获奖得先交钱?
如此征文商业味也忒浓了点
本报讯 先后3次参加作文比赛并3次收到获奖通知,但奇怪的是必须要缴纳一定费用才能最后获得获奖资格。
家长反映:参赛要缴费才能获奖
家住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的李先生说,女儿小芳(化名)在市区某中学就读,从小就喜爱文学,为了实现文学梦曾多次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投稿。
记者调查:活动奖项竟“明码标价”
据李先生讲,类似征文很多,单是女儿学校就有多个同学参加各类征文,征文通知上参赛程序几乎如出一辙。基本过程都是主办方先在报刊杂志上发布征文广告,收取参赛费,然后为所有参赛者邮寄获奖通知,并注明如愿刊登,则需缴纳100-200元的出版费、证书费。有的杂志社甚至在征文中标明“是升学、晋级、馈赠的绝好礼品”、“所有参赛作品均可获至少三等奖”等字样。
主办单位:只挂名不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拨通了黑龙江省某杂志社的电话。据该杂志社工作人员讲,他们确实搞过类似的征文,但是这个活动的直接负责人并不是该杂志社的人,而是外来人员与其合作办的活动,杂志社只是挂了一个名,如有问题,所有责任应由具体举办人负责。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吉林省某杂志社的办公电话,据该杂志社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讲,这次征文确实是杂志社主办的,除作文外,还有部分诗歌、书画作品。负责同志出差未归所以电话无人接听,至于为什么没邮寄刊物,是由于工作繁忙。
业内观点:征文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秦皇岛市文联的办公电话,文联工作人员说,作为国家传播文学艺术的专业机构,文联从未举办过交钱才可获奖的评选活动,也不赞成这种商业评选活动。各种征文、评选的目的应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激励文学爱好者更好地进行各种创作,而不是以赢利或达到某种社会效益为目的。
(记者孙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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