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将古交安监局局长拉下水
本报太原8月29日电记者郭建珍8月28日,号称山西古交首富的闫林则等人故意伤害案,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闫林则曾将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拉下水。
闫林则第一次被媒体关注,是在今年5月底。
当时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2003年到2006年,闫全维收受的六百多万元巨额钱财,全部来自一位煤矿老板,这就是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
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案件的起因是由堵路引起。今年3月25日晚,被害人李某因女婿康某与闫林则之间有纠纷,遂带着儿子与女婿来到古交市梭峪乡李家沟,用面包车堵住了通往闫林则开办的亿达顺煤矿的路,闫林则十分气愤。
3月27日下午,闫林则找到李为民(另案处理),让其教训教训李某等人。当天,闫林则给了李为民3000元钱和一辆无牌照面包车。随后,李为民等人来到堵路地点,对着李某的面包车就是一顿乱砸,李某当场死亡,康某与李某儿子逃离。
庭审仍在继续,预计庭审时间为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