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提出要坚决纠正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做法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记者陈丽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关于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说,司法工作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今后,要坚决纠正“以收定支”、“以收抵支”,法院、检察院自己找经费、搞创收、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等损害司法公正的做法。要及时解决因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给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带来的新问题,研究解决目前因降低诉讼收费而形成的经费缺口的相关措施,完善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长效机制。
顾秀莲说,提高司法工作经费保障水平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国务院的支持下,法院、检察院工作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各级财政对法院、检察院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中央财政用于地方,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法院、检察院的补助专款增长较快,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地方法院的补助专款达到84250万元,用于地方检察院的补助专款达到92430万元,与上年相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地方财政拨款增长幅度也不小。二是基层法院、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相继出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会同省级法院、检察院根据本地区两院工作实际需要、当地财政保障能力以及结合自然、气候、交通条件、物价指数和工作量测算差异数据,普遍制定了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费在内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其他未出台经费保障标准的省份也将在年内完成这项工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制定了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的出台,使基层两院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保障制度化,从制度上为真正实现收支脱钩、经费全额保障创造了条件。
顾秀莲同时提出,在今年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后,基层法院出现受理案件数量增加而经费保障水平下降的情况,暴露出一些地方“收支两条线”尚未真正落实,两院经费保障实际上是与上缴国库的诉讼费、罚没款挂钩、“以收定支”。上述问题的存在,妨碍法院、检察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妨碍司法公正,应当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顾秀莲提出,要完善并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政策,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保障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责必需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