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30日消息 针对岛内日前传出马英九第一次就“特别费案”接受侦讯的录音带消失的消息,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刘寿嵩昨天表示,检方第一次侦讯马英九时,就是以录像光盘方式存放侦讯的录音、录像内容,并没有录音带,因此,并无录音带遗失的问题。
台湾《中时电子报》昨天引述刘寿嵩的话说,检方在判决后,向法院调阅检方去年11月间两度侦讯马英九的录音录像数据。法院查阅后发现,检方去年11月14日首度侦讯马英九时,检方是以录像光盘方式存放侦讯的录音、录像内容,总计4片光盘都存在,没有遗失,也没有另外的录音带存在。
至于马英九于去年11月23日及今年2月7日接受检方讯问时,检方当初即以录音带及录像光盘的方式进行录音、录像,每次均有4片光盘及录音带,也都留存在法院。
不过,台北地方法院发现第一次侦讯录像光盘中,第二片光盘有些磨损,但是数据都存在。法院已将检方调阅的录音、录像数据,都送交检方。
据指出,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对于马英九接受检方侦讯时的笔录并没有争议,马英九及律师只是认为检方曲解马英九应讯时的原意,因此,本案判决及相关的证据能力不受影响。
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台北地检署日前以“先声明上诉、详细理由后补”方式提起上诉。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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