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系列案:浙江省药监局原局长被判受贿罪
康力元公司被定单位行贿罪相关主管获刑
法制网深圳8月29日电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尚金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10万元及价值5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8月21日被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一辆,上缴国库。
郑尚金现年61岁,2002年出任浙江省药监局局长、党委书记之前,曾历任浙江省义乌市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郑尚金受贿案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系列案之一。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并由深圳市检察院指定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盐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盐田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郑尚金于2003年初至2006年10月间,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引见浙江省康力元集团公司负责人汤旭东、汤小东兄弟认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汤旭东参评全国十佳杰出青年、浙江康力元集团公司及汤旭东、汤小东投资的其他药业公司在浙江省药品销售流通及浙江省金华市购地建厂项目等方面,为汤旭东、汤小东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二人给予的财物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其中,在2003年7月左右,汤小东经与汤旭东商议,送给郑尚金女婿徐某人民币10万元,作为徐某的亲戚汪某做药品销售生意的启动资金,事后徐某将此事告知郑尚金,郑未表示反对。2006年10月前后,郑尚金与汤小东等人在粤浙会酒店吃饭时商定,由汤旭东、汤小东送一辆车给郑尚金供其退休后使用。后汤小东委托浙江金华某房地产公司樊某将人民币58万元转至郑尚金女婿徐某的账户,由徐某以自己的名义购置奥迪轿车一辆。
盐田区法院鉴于被告人郑尚金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前,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本案赃物已经追缴归案,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记者同时获悉,盐田区法院近日对浙江康力元公司判处单位行贿罪,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汤小东、汤旭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李伟雄 李富章 梁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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