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分析和预测,今年我省因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据此,今年省级预算安排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472万元,国家财政部安排专项补助500万元。
我省早在1998年就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对补偿范围、补偿对象、损失情况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补偿标准、补偿经费筹措施、使用和监督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
2001至2005年,全省实际补偿给受损群众的经费分别为455、456、520、455和920万元。同时组织重点区域的群众进行移民搬迁或建立群众自救组织,不少地方还在小额信贷等扶贫措施方面给予受害群众优先安排。
为防范野生动物肇事提供科学依据,近年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亚洲象栖息地和种群调查、亚洲象食性研究、亚洲象肇事规律及损失情况调查等一系列科研、监测项目。在重点地区开挖防象沟、架设太阳能电围栏、建立人工硝塘、种植亚洲象食源基地等。此外,还借助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实施,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片和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生物围栏、围墙、动物趋避剂等减灾防灾试验。(罗昆娅)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