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达成13个100% 打造“河北制造”良好形象
为期4个月的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全面启动。我省将在年底前达成13个100%的量化目标任务,下大力气打造“河北制造”良好形象。
此次专项整治有三大重点、十大任务。
重点产品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工业产品、进京产品和与奥运有关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
重点单位包括:蔬菜生产基地、规模养猪场、水产品养殖场(户)、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蔬菜、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生鲜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以及药品、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重点地区包括: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集中的生产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十大任务即十项专项整治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我省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城市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杜绝类似“红心鸭蛋”问题的发生。
整治措施:大力加强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苏丹红”、抗生素和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整治措施: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作坊的治理整顿;坚决打击用“地沟油”、“回收油”炼制食用油的行为;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违法行为等。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记录货物来源。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等各项活动。
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无证照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整治措施: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等。
药品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核查工作;全面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的药品广告。
整治措施: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严厉查处以工业氧假冒医用氧、介入导管等一次性器材重复使用的行为等。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所有市场、超市、集体伙食单位、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整治措施:加快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促进猪肉冷链物流发展,全面推行放心肉工程等。
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保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
整治措施:大力开展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的治理整顿,加快10类产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等。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备案种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得到进一步规范,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
整治措施: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农产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来自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境旅客的检验检疫、调查处理及后续监管等。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100%解决特种设备无证生产问题、基本杜绝无相关资质上岗作业的问题。
整治措施:加强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从事制造、安装、改装、检验的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力度等。
絮用纤维制品的安全整治
目标:到今年年底,100%消除“黑心娃娃”,防止“黑心棉”区域性反弹,使纤维制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整治措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集团采购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包括床上用品、软体家具、毛绒玩具等)为重点的监督检查等。
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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