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总工会为农民工买医疗互助保障
本报讯(记者郝勇)21日,来自成都市第三建筑公司等单位的16名农民工代表领到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凭证,全市4000名农民工将陆续领到该凭证。至此,成都市总工会已全面完成该市“2007年惠民行动”———“建立健全农民工互助医疗保障机制,为4000名农民工购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目标任务。
“我们要通过农民工互助机制的建立,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并通过这个机制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该市总工会副主席苗圃告诉记者,市总工会拿出20万元,为27家成都市所属产业、19个区(县)的49家企业共4000名农民工购买1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期限为一年。据介绍,农民工每人每年只需花50元即可购买1份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购买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还需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如果已是工会会员,只需一次性缴纳互助会会费10元;如果不是工会会员,需一次性缴纳互助会会费15元。一年以后如果继续购买本计划,将不再收取会费。同时,购买本计划必须通过单位工会组织集中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凡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将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试行)》的规定享受住院医疗互助金报销,即报销住院医疗费起步标准的60%,第二次住院按起付标准的30%予以报销。如果是纳入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将在起步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统筹支付以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按60%予以报销;第二次住院按30%报销。未参加综合社保的农民工,保障期内首次住院,其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为1000元-10000元的,按标准分别享受住院医疗互助金200元-1000元不等。保障期内第二次住院按上述互助金标准的50%给付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