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车辆“冒黑烟”入深将被罚
(记者刘畅)今年12月起,异地号牌车进入深圳要小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昨天公布,从今年12月1日起,深圳将对特区内的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污染检测和强制维护新办法。
根据昨天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在用机动车以及在深圳经济特区内行驶的异地号牌机动车都须进行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定期检测合格的,由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发放检测合格凭证。
在特区内行驶的异地号牌机动车经检测不合格的,将被发放《强制维护通知书》。
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开展路检,对未取得有效检测合格凭证或临时上路手续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行驶的高排放机动车、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被举报黑烟车,以及逾期未按规定进行强制维护并复检合格的异地号牌机动车进行查处。
异地号牌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逾期未按规定将机动车进行强制维护并复检合格,该机动车再次在深圳市范围内行驶的,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每辆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暂扣该机动车进行强制维护。机动车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或者过期的检测合格凭证上路行驶的,将会被处以每辆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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