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和雪芳快回吧,你们都陪我们走了五六里的山路了。”8月20日中午1时许,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风阁岭镇一条崎岖的山间小路上,走得气喘吁吁的陈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明广超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对跟在身边的王雪芳父女俩说。
“你就别管了,不把你们送到车上,我和孩子心里过意不去啊!你这么大老远的来给孩子送钱,还给孩子买了新衣服、学习用品,我们无以报答啊。再说,我们对这里的山路熟悉。”王雪芳的父亲动情而执拗地说。
……就这样,王雪芳父女一直默默地跟着明广超走了近十里的山路,直到看着他坐进停放在路边的车上,他们才恋恋不舍地沿着来时的山路返回了。
这是一对山村父女对他们心中的恩人最纯朴的答谢。
2006年5月,35岁的明广超作为“检察机关东西部交流锻炼”干部,到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此前,他在江苏省丰县检察院任副检察长。
这位来自东部地区的副检察长不仅把东部检察院先进的理念和工作经验带到了陈仓区检察院,同时还把他的一颗仁厚的爱心带到了这块土地。
来到陈仓区检察院不久,明广超就通过下乡查案等渠道了解到该区西部山区农村的贫穷。当他得知不少山村孩子因为家境困难、负担不起生活费而早早辍学在家时,他的心中不由得涌起一丝丝隐痛。他也是农村家庭出身,完全能够体会一个农村孩子无钱上学的苦衷。尽管他自己的工资也并不高,尽管他也上有老下有小,但他觉得,只要自己平时稍微节省一点,一年拿出1000多元钱就够一个山村孩子一学年的生活费了。明广超把他的想法通过电话告诉了他远在江苏丰县水利局上班的妻子,取得了支持。
2006年10月,通过陈仓区团委的联系,明广超开始资助风阁岭中学学生王雪芳。家住陈仓区风阁岭镇张家川村一组的王雪芳学习成绩多次在全年级排名第一,但由于家徒四壁,连粮食都不够吃,濒临失学的困境。在明广超的资助下,从此,不仅王雪芳上学的生活费有了保障,明广超还隔三岔五地到学校、家中给她送去牛奶、蛋糕等营养品及书本等学习用品,并经常写信鼓励她好好学习,引导她树立自信、健康成长。而王雪芳呢,不仅把“明叔叔”当做自己的恩人,更当做自己的朋友、亲人,她经常在信中敞开心扉和“明叔叔”交流思想,向其汇报学习情况,有了什么烦恼之类的也喜欢向“明叔叔”倾诉。
今年年底,明广超就要告别宝鸡陈仓这块黄土地,回到江苏了。明广超明确向他们表示,即使他回到江苏,他还会继续资助王雪芳读书,唯望王雪芳能够更加努力,不断进步。王雪芳红着眼睛激动地说:“遇到明叔叔这样的好人,我真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