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白洁)近年来,随着出境中国公民人数的不断增多,中国政府更加重视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安全和正当权益的领事保护工作。领事保护,这一面向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服务,正日益发挥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面对显著增长的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数量,以及日趋复杂的海外安全局势,中国公民和企业的领事保护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外交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统一指挥、协调境外涉中国公民和企业的重大领事保护事件的处置工作,以加快重大危机事件的外交解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系列加大领事保护力度的措施在这一制度框架下相继出台:2006年5月29日,外交部在领事司内设立领事保护处。这是中国首次设立一个部门,专门处理和协调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2007年3月,外交部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开始研究分阶段推动领事保护立法,规范领事保护工作。
2007年8月23日,领事保护处正式升格成为领事保护中心,以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预警、处置、宣传和立法等方面的协调行动能力,更好地应对日益增多的领事保护工作需求。
两年多来,无论是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还是日常办案,外交部在中央其他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下,积极开展我海外公民与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