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市石景山区有7处奥运场馆,2008年将在这里举行射击、飞碟、自行车、小轮车、山地车等5个比赛项目,产生31枚金牌。按照赛制安排,奥运会第一枚金牌乃至中国在本届奥运会上的首枚金牌极有可能在石景山区产生。
今年以来,石景山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奥运法制宣传力度,为成功举办奥运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初,石景山区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把奥运法制宣传列为全年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重点,明确了全区奥运法制宣传的总体思路,确定了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动员相关部委办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作奥运法制宣传折页和展板,积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活动。全区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相关部委办局承担的宣传任务,为落实奥运法制宣传责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石景山区结合辖区施工工地多、地处交通枢纽的特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奥运法制宣传。一是联系区建委等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区内施工单位,在长安街延长线两处施工工地近千米的施工围挡上,张贴奥运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既美化了市容环境,又宣传了奥运法律知识;二是在长安街延长线两侧灯杆制作悬挂184面以“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为内容的灯杆旗;三是积极联系长安街延长线两侧的单位,利用各自临街橱窗张贴奥运法制宣传画,在繁华路段形成了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宣传效果。同时石景山区还制作了1000条“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横幅在各社区悬挂,在社区居民中普及奥运相关法律常识。
通过上述措施,石景山区在迎奥运倒计时一周年前后,以辖区繁华路段、公共场所和基层社区为重点,形成了集中宣传声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了“人文奥运”目标的实现,将奥运法制宣传任务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