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9月1日电(记者马勇)9月1日起,西宁市对犬只实行电子化管理,即在西宁市区所养犬只体内注射电子芯片,以加强犬管工作,这意味着西宁近1.5万只狗将领到电子“户口”。
西宁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西宁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企业养犬现象越来越多,但随之带来的犬扰民、犬伤人、随地便溺、传播各种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狂犬病等问题日益凸现。
为有效缓解因养犬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倡导市民依法、科学、文明养犬,西宁市制定了《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犬只实行电子化管理,养犬人办理养犬审批登记手续时,需给公安部门提交犬只来源证明,西宁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证明,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证明和《犬类免疫证》。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提交《残疾人证》。
同时,《西宁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对犬扰民、犬伤人、随地便溺等问题,还作出了相应罚款处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追究养犬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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