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张晓晶
今年新学期开学,正逢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一周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中小学生择校热潮仍然很高,义务教育法着力体现的“公平”精神难以落实,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发展义务教育时“精品意识”突出,缺乏面向全民的平民教育意识。
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内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其主旨在于强调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凸显的是“公平”二字。新法实施后,各地陆续采取了教师轮岗、名校连锁、电脑派位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区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风。但从根本上来讲,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制度瓶颈”并没有解除,择校热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落实教育公平的责任主要在于地方政府,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地方仍然抱着“精品意识”不放,有的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领导认为,一个地区必须有几所“窗口学校”作各校的“领头羊”。有的教育工作者认为,部分高收入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有着旺盛的需求,这是择校存在的现实基础。正是在这种惯性思维下,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平责任没有落实,反而迎合了部分择校者的需求。
当前,教育公平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教育均衡的难度不容低估。要消弭公办学校之间的“贫富”差距,地方政府和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强化平民教育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特别要加快清理与义务教育法不符的规章制度,改变过去一直沿用、习以为常但又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做法,切实将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安徽省铜陵市等一些地方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创出了“无择校”的好经验,证明只要政府认认真真地贯彻义务教育法的精神,择校坚冰完全可以化解。(据新华社济南9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