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行业反垄断提速 有关促进“非公经济36条”的配套措施已基本完成
【记者周勇刚2日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2007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目前我国石油流通体制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情况,与经济发展相比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必须依据《反垄断法》,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加快对石油市场运行的监管,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上个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有关责令两大石油集团必须对系统以外供应成品油的通知。而出席此次论坛的专家普遍认为,这是执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政策的主管部门对进一步打破国内石油垄断的又一重要表态。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李朴民说,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要在投资核准金融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据李朴民披露,从2000至2007年6月,我国私营企业的户数已由760万户增加到1500万多户,增长三倍;从业人员也由2400万人增加到7000万人左右,增长了2.9倍。
石油流通行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朴民强调说,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石油流通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保障和促进石油的生产供应,满足消费者日益增多的石油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同非公有制流通企业的进入密不可分,也与行业协会的支持指导紧密相连。
“缺油”或“无油”一直困扰我们民营石油流通行业发展。据中商石油委的调查,在全国现有的663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中,已有超过1/3正在或已经倒闭死亡。而在现有的民营45000多座加油站中,已有2/5处于死亡边缘。
李朴民表示,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落实“十一五”规划,还有刚刚通过的反垄断法,以此促进“非公经济36条”提出的具体措施。
石油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李朴民强调,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石油流通法律法规,努力降低流通费用,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据李朴民对本报记者透露,有关促进“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配套措施已经基本制定完成,有望在“十七大”以后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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