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刘秀浩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再次重申严格执行限外政策。
这份文件显示:对于境外人士购房的,凡是购房用途、购房套数、工作学习年限等方面不符合此前颁发的限外令(171号文、47号文)中所涉及的有关规定的,将不予登记和备案。
上海房地局在文件中强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171号文)、《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7号文),按照有关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在沪购房的统一口径,规范操作,统一程序。
实际上,文件的这个要求直接针对的是当前越来越风行的“海外购房团”。就在不久前,一群海外人士组成的购房团一次性购买了位于上海中心地段新天地的顶级豪宅翠湖天地的48套住宅。
此外,上海房地局通知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全过程中落实“实名制”;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炒房,维持售楼现场销售秩序。
与此同时,房企将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管,凡新开住宅楼盘,区县房地局应派员监督现场销售秩序,接受咨询和投诉。
分析人士表示,防止炒房结合打击捂盘的一系列规定,将使得上海可售房源放大的同时,又最大程度满足普通购房者的自住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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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房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