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原则上不加工资
广州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工资增幅应高于物价增幅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 实习生 杨莹)如果经济效益增加、成本可以承受,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年物价增幅的水平增加职工工资。
工资指导线是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参照依据。据悉,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9%。对于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根据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工会组织意见等实际情况,可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但各企业在安排工资增长的同时,要考虑企业人工成本和总成本的负担程度。据悉,指导线警戒线(上线)为14%。
同时,劳动部门还规定,人均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企业,以及属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和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确需增加的,增长幅度应不高于下线水平。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同时要求,企业要合理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及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经济效益增加及成本可承受的前提下,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年物价增幅的水平增加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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