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读者来信》版刊发一组题为《江西婺源县古宅频频遭毁被卖》的图片,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婺源县长溪村古宅进行全面调查。调查证实,长溪村有3栋古民宅被卖。
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加强古民宅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文物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着手制定《婺源县古民居保护暂行办法》,将1911年以前的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楼、台、亭、阁等建筑物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目前,全县有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三处13个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2个;“全国民俗文化村”1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1个;列入县级保护的古建、古桥等文物古迹500多处。
江西婺源县委宣传部